依據97年1月8日新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工作之勞工,應依其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、時數及類別 如下: (可至廠內開班,10人以內亦可開班)
在職訓練/複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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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訓練種類複訓 H/年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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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小時/2年4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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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4小時/2年5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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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小時/2年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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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小時/2年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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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小時/3年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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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小時/3年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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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小時/3年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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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小時/3年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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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小時/3年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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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小時/3年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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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小時/3年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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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小時/3年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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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小時/3年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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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小時/0年0元